今天,几个主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来看几个关键要点:
——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
——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是指国家标准定义的 L3(有条件自动驾驶)和 L4(高度自动驾驶)功能。
所以,目前来看,对于 L3 和 L4,主管部门采取的态度是非常审慎滴支持——但是,要注意,无论是车辆本身的上路资格,还是试点区域等,都需要批准,所以其要求还是比较高的。
大家可以猜一下:哪家车企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会首先会被主管部门批准来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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