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到,按照「創新引導、先行先試」的原則,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擴大雙向充放電(V2G)項目規模,豐富車網互動應用場景,以城市為主體完善規模化、可持續的車網互動政策機制,以 V2G 項目為主體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複製推廣的商業模式,力爭以市場化機制引導車網互動規模化發展。
參與試點的地區應全面執行充電峯谷分時電價,力爭年度充電電量 60% 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其中通過私人樁充電的電量 80% 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參與試點的 V2G 項目放電總功率原則上不低於 500 千瓦,年度放電量不低於 10 萬千瓦時,西部地區可適當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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